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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 近在咫尺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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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姐姐又御又会撩第15章 近在咫尺: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

翌日,又是个大晴天。

早上七点多,江书颜起床洗漱,等换好衣服,她才去将睡得四仰八叉的大肥猫从被窝里拖出来 。

这家伙总喜欢赖在她床上睡觉,怎么赶也赶不走。

吃完早饭,已经是九点,江书颜抱着猫出门。

考虑到要帮大肥猫减肥,她今天穿得较为休闲,米色加绒卫衣搭配黑色牛仔裤,脚上依旧是黑色军靴。

她不怕冷,冬天基本上没穿过羽绒服。

来到楼下,她拉开越野车后排车门,将猫放进去,开车去接岳华。

同一时间,距离申城六十多公里的鹿城,姜清欢在闹铃声中醒来,她很想接着睡,但想起来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,只得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从床上坐起来。

自从离开江书颜身边,她的起床气不治而愈,而且,睡觉也老实许多,至少没再滚掉地上。

她觉得自己那些臭毛病都是娇惯出来的,失去那个可以依赖的人之后,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成长。

她会出现在鹿城,还得从三年前说起。

那天,姜清欢在街头游荡了半个小时,也没想好要去哪里,后来决定先去漠河。

读大一的时候,她听同学说,漠河的冬天漂亮又浪漫,很适合情侣去玩,当时就想到和江书颜一起去,但大骗子答应了她又反悔。

她决定自己去实现这个愿望,所以买了一张前往北方的火车票。

但列车刚出站,她就后悔了,心里空落落的难受,像个无家可归的孤儿,根本没心情旅行。

在那种情况下,她迫切需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,所以,在第一站就下了火车。

她说过,要成为大树,而非藤蔓。

她确实做到了,现在有房,有存款,也有事业。

这套两居室,是她全款买的,虽然面积不大,但布置得很温馨。

换好衣服,姜清欢拿起放在玄关柜上的眼镜。

这副黑框眼镜的镜片是浅茶色,到了阳光底下会自动变成深茶色,也可以当墨镜使用。

姜清欢并不近视,戴眼镜是为了让自己更有气势。

这几年她瘦了不少,原本脸蛋带着点婴儿肥,现在变成精致的瓜子脸,气质也成熟不少。

不过,这双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清澈明净。

她知道自己眼睛藏不住情绪,所以想到用镜片遮一遮。

效果确实还不错,戴上眼镜后,秒变知性优雅的职场精英。

尤其是不笑的时候,又酷又御,和过去的软萌妹形象截然不同。

临出门前,她犹豫了几秒,最终还是将银镯戴到脚腕上。

这个小区是一梯两户的花园洋房,总高七层。

姜清欢从屋里出来,去敲对面的门:“阿辉,你好了吗?”

给她开门的人,是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,他笑容干净温和,用开玩笑的语气说:“清欢,你今天起得真早呀,我还准备再等半小时,去喊你起床呢。”

他名字叫乔辉,是姜清欢来鹿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,现在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。

听出他话里的调侃,姜清欢也不在意,对他淡淡一笑,问道:“小北哥呢?”

乔辉先带上门,随后才回道:“采购的食材到了,他去店里验收。”

两人边聊边往电梯走。

听到她走动时发出的“叮铃叮铃”声音,乔辉看向她的眼神盈满笑意。

乔辉比姜清欢大四岁,他不是鹿城人,大学毕业后,为了和恋人相守,考进鹿城人民法院工作。

他和姜清欢是在酒吧认识的,两人一见如故,聊天过程中才知道对方就住在对门。

姜清欢刚才提到的小北哥,是乔辉的男朋友,莫北。

莫北是鹿城本地人,读小学期间父母先后病逝,他跟着堂叔生活,大学毕业后,为了报答堂叔恩情,他回到鹿城创业,开了一家外贸公司。

认识这几年,他们俩拿姜清欢当妹妹看待。

姜清欢能在鹿城立足,多亏有他们相助。

她刚到这里时,人生地不熟,先是在酒吧当驻唱,后来经莫北介绍,开了私房菜馆,他们俩周末和晚上都过去帮忙。

这两年生意越来越好,店里请了一位拥有丰富餐饮管理经验的经理,姜清欢已经不像刚开始那么忙,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。

除了自己当老板,姜清欢还是一家企业的财务分析师,不需要坐班,每周去公司一两趟就行。

她今天之所以早起,是因为中午要回老家一趟。

私房菜馆开在生态公园湖心的人工小岛上,从小区步行过去,只要十几分钟。

这幢法式三层小楼,产权归景区所有,姜清欢和管理方签了十年租约。

她在房子周围种上一圈蔷薇,这种耐寒的“大游行”,到了冬天也开花。

几年过去,蔷薇已经枝繁叶茂,粉色蔷薇花爬满整面墙,充满浪漫气息。

一楼到二楼经营私房菜,只接待提前预约的客人,菜品根据季节调整,主营山珍湖鲜。

三楼白天是咖啡馆,晚上八点就成了小酒馆,门口挂着一块木制招牌,上面写着:日咖夜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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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七点多,江书颜起床洗漱,等换好衣服,她才去将睡得四仰八叉的大肥猫从被窝里拖出来 。

这家伙总喜欢赖在她床上睡觉,怎么赶也赶不走。

吃完早饭,已经是九点,江书颜抱着猫出门。

考虑到要帮大肥猫减肥,她今天穿得较为休闲,米色加绒卫衣搭配黑色牛仔裤,脚上依旧是黑色军靴。

她不怕冷,冬天基本上没穿过羽绒服。

来到楼下,她拉开越野车后排车门,将猫放进去,开车去接岳华。

同一时间,距离申城六十多公里的鹿城,姜清欢在闹铃声中醒来,她很想接着睡,但想起来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,只得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从床上坐起来。

自从离开江书颜身边,她的起床气不治而愈,而且,睡觉也老实许多,至少没再滚掉地上。

她觉得自己那些臭毛病都是娇惯出来的,失去那个可以依赖的人之后,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成长。

她会出现在鹿城,还得从三年前说起。

那天,姜清欢在街头游荡了半个小时,也没想好要去哪里,后来决定先去漠河。

读大一的时候,她听同学说,漠河的冬天漂亮又浪漫,很适合情侣去玩,当时就想到和江书颜一起去,但大骗子答应了她又反悔。

她决定自己去实现这个愿望,所以买了一张前往北方的火车票。

但列车刚出站,她就后悔了,心里空落落的难受,像个无家可归的孤儿,根本没心情旅行。

在那种情况下,她迫切需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,所以,在第一站就下了火车。

她说过,要成为大树,而非藤蔓。

她确实做到了,现在有房,有存款,也有事业。

这套两居室,是她全款买的,虽然面积不大,但布置得很温馨。

换好衣服,姜清欢拿起放在玄关柜上的眼镜。

这副黑框眼镜的镜片是浅茶色,到了阳光底下会自动变成深茶色,也可以当墨镜使用。

姜清欢并不近视,戴眼镜是为了让自己更有气势。

这几年她瘦了不少,原本脸蛋带着点婴儿肥,现在变成精致的瓜子脸,气质也成熟不少。

不过,这双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清澈明净。

她知道自己眼睛藏不住情绪,所以想到用镜片遮一遮。

效果确实还不错,戴上眼镜后,秒变知性优雅的职场精英。

尤其是不笑的时候,又酷又御,和过去的软萌妹形象截然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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