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灵异 > 我写周处除三害,弯弯集体破防啦 > 第十八章 一个百香果引发的争论

第十八章 一个百香果引发的争论(1/1)

目录
好书推荐: 短篇合集系列 女魔头只想攻略她师叔 徒儿快跑 我!黑暗迪迦,人类逼我毁灭一切 水之灭亡兽登场 我林平之!开局送万份辟邪剑谱! 长生,从继承好友遗产开始 带狗恶棍:开局逼疯小仙女! 末世囤货:当个老六不过分吧 重生之我与女王有个约会

我写周处除三害,弯弯集体破防啦第十八章 一个百香果引发的争论: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

剧情告一段落,观众们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。

“小美是个好姑娘啊,不是她出面,这个小弟绝对死了。”

“你们注意到没有,就算小美,也不敢直接夺香港仔手里的东西,只能先安抚住他,等他主动松手。”

“轩神这里刻画得确实细致,完美写出了香港仔性格的强势,任何时候别人都必须服从他。”

“TMD,香港仔这老东西太恶心了,支持陈桂林正义执行,把他干掉。”

“这段描写,把香港仔这个恶人写活了,现在所有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。”

……

如果张浩轩能看到弹幕的发言,肯定会笑观众们太年轻。

香港仔这就死有余辜了?

那他接下来写的香港仔的“恶”,不知道弹幕受不受得了。

房间里,香港仔赤膊走到小美面前,露出胳膊的蛇形纹身。

小美正坐在床,把衣服一件件叠好,码放整齐。

香港仔对小美说道:

“今天我托人送了些东西给你妈妈。”

“现在监狱的规矩真麻烦。”

“汤啊、冷冻食品、猪血、鸭血都不能送。”

“连椰子和百香果都不行。”

“椰子不行我明白啊,打在头真的会死人。”

“但是百香果不行真的很奇怪。”

“百香果怎么杀人呢?呛死吗?”

听到这里,小美被逗笑了,甜美的笑容不自觉地浮现在她清秀的脸庞。

……

弹幕似乎也被小美的笑容感染:

“嘻嘻,没想到这个香港仔还有点幽默细胞,百香果把人呛死,逗死我了。”

“我宣布,小美就是我的女神,人美心善、出淤泥而不染,我已经沦陷了。”

“后续电影选角,整个内娱恐怕只有我老婆章若楠,才够格出演小美这个角色。”

“这里又有人在做白日梦了,我尿黄,让我来把他滋醒。”

“你先往后稍稍,我这两天拉稀,让我先给他来波大的。”

观众们调笑的同时,也有些考据党站了出来。

“这里我觉得轩神写的不符合实际。”

“我有个朋友,因为犯事儿曾经进去过,在里面期间,家人是无法往里送任何东西的。”

“别骗哥们儿,你说的这个朋友,你应该就是你自己吧?”

“好家伙,隔这儿玩无中生友是吧?”

“这个我也有发言权,我曾经给我亲戚往里送过被子,而且还能往里给他充钱呢?”

“喂喂喂,哥们儿这话可不能乱说,造谣真能给你送进去。”

“我真没造谣,我亲戚说他们里面还有超市,能用卡里的钱买东西。”

见这位观众态度这么坚决,渐渐有人相信他的话是真的。

也有观众直接在网查询,却发现有明确规定禁止往监狱送任何东西。

这下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,到底该信谁呢?

小撒也有些手足无措,毕竟他也没这方面的经历,因此很难解答这么专业的问题。

再看三位评委老师一言不发的模样,小撒知道他们心里肯定也没谱。

他正要联系后台,请求专业技术支持。

弹幕中突然出现一位叫做“法外狂徒张三”的网友。

他自信地说道:

“其实你们这些说法都没错。”

“首先我国确实有明确规定,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,亲属不能送任何东西进去。”

“而且对这一规定,监狱都严格执行,绝对不会徇私。”

“当然了,很多监狱中也都会设立超市,里面可以购买各种生活用品或者零食。”

“但是,犯人购买商品,使用的并不是钱,而是积分。”

“犯人在狱中,只有通过优秀的表现,才能获得积分奖励,然后用积分去买东西。”

听到这里弹幕恍然大悟。

“原来如此,这位张三兄弟懂得真多,一看就是过来人。”

“哈哈哈,你咒人家呢?就不能是这方面的专家?”

“可是这还是对不啊,刚才不是有人说还能往里面充钱吗?”

看到网友们的疑惑,张三继续解释道。

“刚才那位朋友说的应该也没错。”

“因为他刚才提到,给亲戚往里面送被子。”

“在正式的监狱,别说被子,连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,并不需要送。”

“所以我判断,他说的大概率是看守所或者戒du所这种地方。”

“这里面的人并不属于真正的服刑,所以管理要求相对会宽松一些。”

“也确实存在,可以用钱购买商品的情况。”

“但日常生活中,我们普通人缺乏专业知识,把这种地方误以为是监狱,也很正常。”

“不过,无论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,家属都是不允许送食品进去的。”

听到这里,观众们有些明白了。

……

清明踏青快乐读书!充100赠500VIP点券!

(活动时间:4月4日到4月6日)

书页 目录
新书推荐: 四季河 可以赖你一辈子吗 兽世种田,绝嗣大佬团宠我 穿成星际漂亮后妈,嫁个大佬养崽 病娇千岁掌中娇 羡显 绝世唐门天冰雪莲 他叫陆景延 LPL接着烂,我去G2夺冠了! 龙袍与朱笔:清宫秘录
返回顶部